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上海銀行業科技支行梯度培育 提升科技金融專業能力工作意見的通知》,鼓勵銀行機構積極參與創新生態建設,深化科技金融專業化發展。
上海銀行業科技支行梯度培育是指打造科技金融專業機構體系,由監管部門認定并持有金融許可證的科技支行和銀行機構自主確定的科技特色支行(含輕型網點,以下簡稱科技特色支行)兩個層次組成。
通知提及,科技支行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發展,服務能力強、風險控制好,在科技金融的業務規模、體制機制管理、產品創新能力、風險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是上海銀行業科技支行梯度培育體系的核心力量。科技特色支行由銀行內部自主確定,具有一定的科技金融專業化水平、較好的服務能力和業務發展潛力,是上海銀行業科技支行梯度培育體系的基礎力量,符合條件的可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申請納入科技支行管理體系。
通知提出的建設目標為,利用五年左右時間,通過培育一批、新設一批、改造一批,經過培育期、成長期、成熟期等三個階段,努力在上海培育建設30家科技支行,90家科技特色支行,以科技支行為核心的科技金融專營體系取得明顯突破,科技信貸余額、占比、客戶數逐年增加,形成具有示范和引領作用的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實現對上海市科技創新重要承載區、功能區、產業園區的全覆蓋。以此改進和提高上海金融業服務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和專業能力,為全國科技金融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上海經驗。
通知從科技支行管理評估、科技支行持續管理要求兩方面提出科技支行管理要求。
其中,科技支行管理評估方面提到,科技支行由各銀行提出申請,上海監管局對銀行提交的專項評估報告進行評估,通過后納入科技支行統一管理。科技特色支行由總行或上海分行按照內部管理要求、參照《上海市科技金融專業機構指標體系表》確定,向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后,納入科技特色支行管理。完成科技支行管理評估基本流程后,可按照相關管理辦法辦理機構籌建/更名事項,在支行名稱中加入“科技支行”字樣。
科技支行持續管理要求包括專業化經營、特色化發展、體系化運作、品牌化管理四方面。
其中,專業化經營方面,要求科技支行配備專業科技金融團隊,覆蓋客戶服務、營銷推動、行業研究、風險管理、后臺支撐等業務領域,逐步實現專人專崗,打造“懂業務、通技術”的科技金融業務專業化團隊等。特色化發展方面,要求科技支行圍繞科創企業客群深化產品創新和業務流程創新,形成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有機結合等。體系化運作方面,要求科技支行聯合政府部門、科技園區、科研院所、科研機構、行業協會以及多層次資本市場等組織建立多元化的合作平臺,加強廣泛聯動,搭建科技金融綜合支持體系,為科技型企業客戶提供全周期、多層次、差異化的賦能增值服務等。品牌化管理方面,要求科技支行增強品牌軟實力等。
通知還提出一系列配套機制,包括完善考核激勵、實施差異化監管、完善后督機制、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等。
值得關注的是,對科技支行的持續管理還包括“勸退機制”。完善后督機制方面提及,實施退出管理,對于五年內三年分數低于60分且無明顯改善的科技支行,對口機構監管處可洽科技金融牽頭處對其實行“勸退機制”,由機構提出申請取消“科技支行”名稱并重新換發金融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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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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