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電力昨晚發布關于2024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的公告。樂山電力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就公司2024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申請的審核意見:
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在收到樂山電力申請文件后提交中國證監會注冊。
公司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之發行保薦書顯示,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證券發行的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張昊宇和田聃接受保薦機構委派,具體負責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項目的盡職推薦工作。
樂山電力12月18日發布2024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證券募集說明書。本次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為20,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龍泉驛區100MW/20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新型儲能示范項目。
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力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資本市場紓困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合伙企業、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資產悅泰增享資產管理產品、華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張宇、成都立華投資有限公司-立華定增重陽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本次發行的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股票。
上述發行對象在本次發行前后與公司均不存在關聯關系,本次發行不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本次發行的競價結果,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擬發行數量為39,920,159股,發行價格為5.01元/股,發行對象擬認購金額合計為人民幣199,999,996.59元,不超過三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凈資產百分之二十。本次發行的最終發行股票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的持股情況如下:樂山國投直接持有公司103,608,320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9.24%,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天津中環直接持有公司79,470,198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4.76%,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渤海投資直接持有公司79,470,198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4.76%,為公司并列第二大股東;國網四川電力直接持有公司78,149,858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4.52%,為公司第四大股東。公司股權結構較為分散,主要股東提名的董事和監事人數均未達到董事會及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持股5%以上股東無一致行動協議或約定,無單一股東能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日常經營具有絕對控制或影響力,公司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將相應增加,公司的股東結構將發生變化,公司原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將相應發生變化。因本次發行融資規模較小,對原有股東的股權比例稀釋效應有限。因此,本次發行不會改變公司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狀態,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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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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