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央行、證監會聯合印發《關于做好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相關工作的通知》,向參與互換便利操作各方明確業務流程、操作要素、交易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
記者從相關金融機構了解到,央行委托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的中債信用增進公司與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開展互換交易?;Q期限為1年,可根據需要申請展期;首期操作額度5000億元,采用招標方式確定每次操作費率。
央行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互換費率和中標結果。機構獲得的國債、互換央票只能在銀行間市場以回購方式進行融資,不得賣出。證券、基金、保險公司為SFISF國債或互換央票實施專項額度管理,涉及的相關交易不納入銀行間市場債券借貸規模等考核指標,放寬相關經營性指標。質押品范圍包括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份股、公募REITs等,質押品折算率根據風險特征分檔設置,原則上不高于90%。中債信用增進公司等相關參與方對質押品進行盯市管理,補倉線設置不低于75%。
參與機構通過互換便利將流動性差的債券、股票換成國債、央票,后者作為高等級流動性資產,獲取的資金專項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資和做市。業內專家分析,機構申請的額度本質是央行授信,是潛在的增量資金,機構并非一次用完。互換便利可大幅提升非銀機構融資能力,持續為股市帶來增量資金。據了解,部分國有大行表示愿為互換便利項下相關回購融資提供便利,放寬參與機構回購融資的授信額度要求。
另據央行和證監會公布,首批20家非銀機構申請額度已超過2000億元,占首期操作額度的40%。獲批開展互換便利的機構包括中信證券、中金公司(601995)、國泰君安(601211)、華泰證券(601688)、申萬宏源(000166)、廣發證券(000776)等17家券商和華夏基金、易方達基金、嘉實基金等3家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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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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