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護理保險 是專門為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導致的失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種社會保險,是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社會保障制度補短板的重大制度安排。黨的二十大作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戰略部署,進一步明確了改革方向。
為加強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國家醫保局近日發布了《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辦法》《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機構定點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意見反饋已經結束。接受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政策性規范不斷完善,我國長護險制度建設不斷推進,與此同時,伴隨評估標準和評估體系的出臺,商業長護險的生態建設也有望提速,以便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護理保障需求。
失能護理需求日趨緊迫
長護險被稱為在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之外的“第六險”,旨在為失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以減輕失能人員家庭護理費用負擔。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建立長護險成為越來越迫切的社會需求。
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規模最大的國家,也是世界上老齡化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國家衛健委的數據預計,“十四五”時期,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總量將突破3億,占比將超過20%,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2035年左右,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在總人口中的占比將超過30%,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
據北京大學一項人口學研究顯示,到2030年,我國失能老人規模將超過7700萬人,失能老人或平均經歷7.44年的失能期。另有調查報告發現,65歲后,老人失能問題會快速顯現,到85歲后,失能老人數接近完全獨立老人的一半。
根據2021年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的《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失能”是指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導致人體的某些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從而正常的活動能力受到限制或缺失。“長期護理”則是指在持續一段時間內給失能人員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
記者了解到,我國從2016年組織15個城市啟動長護險試點,目前已經擴大到49個城市,各試點城市多方面探索建立健全失能老人照護體系。截至2023年6月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參保人數達到1.7億,累計超200萬人享受待遇,累計支出基金約650億元,年人均減負約1.4萬元。
在國家醫保局9月22日召開的2023年下半年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副主任付超奇說:“長護險制度切實減輕了失能人員家庭經濟和事務負擔。”接下來將加緊研究失能等級評估管理、服務機構管理、經辦管理、長期照護師培訓培養等方面的配套措施辦法,妥善解決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障問題。
商業長護險生態建設有望提速
專家認為,在長護險制度推進落地的過程中,資金的籌集仍然存在困局。目前,長護險對醫保基金的依賴較大,這不利于長護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隨著政策標準不斷完善,在積極服務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應鼓勵社會資金的進入,商業長護險也有望隨之破局。
此次發布的《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辦法》《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機構定點管理辦法》是否意味著:在加強長護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為下一步鼓勵商業保險公司更多參與長護險做一些政策上的準備?
愛心人壽政策業務發展部副總經理、長護項目負責人馬輝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標準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我國政策性長護險,形成適應我國國情的長護險制度框架;其次,對商保公司來說,標準的出臺,也可以讓保險公司提前了解頂層制度設計的導向,未來在商保經辦長護險中逐步統一和規范標準;再次,按照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邏輯,大病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離不開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和生態。因此,評估標準和評估體系的出臺,將意味著我國商業長護險生態建設有望提速。
事實上,在政策保障層面,今年4月份,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的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兩年。
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壽險轉長護險”試點充分利用存量壽險產品開展轉換業務,對于已持有壽險保單的失能老年人,可由此緩解照護資金支出壓力,與此同時,也有助于減少長護險籌資的壓力,并且有助于商業保險公司重視長護險相關產品的設計與開發。
另據天眼查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2年,長護險業務相關的機構6年間新增注冊平均增速達38.69%。
可持續發展堵點亟待破除
相關數據顯示,盡管我國商業護理保險產品早在2005年就開始推廣,遠遠早于國家層面2016年啟動的社會長護險試點,但2020年商業長護險的產品規模約為123億元,僅占健康保險保費的1.5%。
除了上述資金籌集的困局,商業長護險產品的市場熱度仍顯低迷。據馬輝介紹,自2019年起,愛心人壽已陸續開發了“幫扶年年”“愛+幫扶年年”“附加全無憂”等多款長期護理產品,作為終身重疾險、增額終身壽險和年金保險的補充。但相較于重疾險而言,因行業內的商業長護險的賠付條件較為嚴格、判斷標準和診斷流程較為復雜等原因,大面積的推廣未能在市場上得到廣泛認可。
“據我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公眾認識不夠。如果家里沒有失能老人,很多人可能就對照護的產品無感。二是價格顧慮。由于這種產品的價格較高,其市場人群的接受程度也受到一定影響,普惠價格的產品是未來的方向。三是核保問題。由于大多數公司的產品只允許健康的個體投保,投保人員受到一定限制,故需要不斷進行產品創新。四是銷售能力問題。此類產品對銷售隊伍專業要求也較高,需要有大量懂得養老照護的銷售人員。”馬輝說。
長護險如何突破可持續發展的堵點,特別是如何發揮商業保險公司的助力作用?
馬輝建議,建立商保統一的評估標準和評估體系、特別是全社會形成良性化可持續發展的獨立評估體系,這一點非常重要;而全行業標準化的數據積累和共享也亟待重視,因為這涉及商保公司能否持續提供高性價比的保險保障;還應建立行業統一的“保險+服務”的規范標準體系和服務價格的增長機制。
政府的頂層設計尤為重要。馬輝呼吁,繼續出臺鼓勵發展商業長護險制度文件,特別是具體操作層面的支持政策。
據了解,數據是保險產品設計開發的最基本條件,對產品各項功能的有效性和定價的經濟性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對保險公司自身而言,馬輝認為,應積極創新實踐,在相關數據不足等不利條件下,大膽探索,積極實踐,開發普惠型、帶病體可以投保的短期及長期保障的商業長護險產品及服務,滿足群眾對多樣化護理保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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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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