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盲盒經營行為規范指引(試行)》,以強化盲盒經營活動合規管理,并自6月15日起實施。該文件強調,藥品、醫療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食品、化妝品,不具備保障質量安全和消費者權益條件的,不應當以盲盒形式銷售。
近年來,盲盒相關產品受到不少年輕消費者青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盲盒經營模式主要集中在潮流玩具領域,但隨著“盲盒+”商業模式迅速發酵,通過盲盒形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領域不斷增加。據悉,在個別藥店營銷活動中,盲盒經營時有出現,直接涉及藥品等特殊商品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盲盒經營過程中的過度營銷、信息不透明、虛假宣傳、“三無”產品、售后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也逐漸凸顯,需要予以規范引導。有業界觀點認為,未來藥店開展盲盒抽獎或銷售時,將嚴禁將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等作為盲盒商品,這其中就包括了藥店最常贈送的維生素片、鈣片、營養保健品、醫用口罩、血壓計等產品。此外,按照文件要求,盲盒經營者進行“盲盒營銷”時,還要注意概率機制以及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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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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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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